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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退运后转内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作者: 康康 编辑: 陈先生 来源: 厦门报关公司 发布日期: 2018.11.03
信息摘要:
出口货物退运后转内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目前:中国是世界大出口国,出口货物非常多,由于质量等一些原因,免不了遇见退货及退运的问题,退运货物回到国内维修后再次复出口,也就是售后服务的问题,一时无法解决?在国外进行维修,价格太昂贵,又没有技术人员,怎么办?就目前中国还没有明确货物出口售后维修这一块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 导致一些企业出口货物发生退运无法解决。遇到这样的问题该如何解决呢?如何操作呢?

出口货物遇到退运或者退运通常包括这些问题:拒收货物、拒付尾款、包装不合格、标签不合格、质量不合格、卡板不合格、电子产品系统升级、更换零件,或者是售后服务等一些其他原因导致货物退运或是退货的,

 

1、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时,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需要提交的资料:

(1)《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及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2)出口货物报关单

(3)出口发票(外贸企业不需要提供)。

(4)税收通用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退运发生时未申报退税的,以及生产企业本年度发生退运的,不需提供)。

(5)委托方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涉及委托出口货物的企业提供)。

(注:2015年5月1日起,出口企业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业务时,无需提供纸质报关单,除了申报适用启运港退税政策的货物外。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各项内容改由海关出口报关单位电子信息对应项目填写。)

2、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运后,办理退运手续时,是否需要补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的规定:发生增值税、消费税不应退税或免税但已实际退税或免税的,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应当补缴已退或已免税款。

3、出口货物退运后转内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需要提交的资料:

(1)《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报表》及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2)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进货分批申报单、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内销货物发票(记账联)原件及复印件(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的货物时不需要提供)。

(4)计提销项税的记账凭证复印件(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的货物时提供)。

4、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运转内销后企业的进项税如何抵扣?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规定:外贸企业应在取得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纳税时,以此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使用。

本文标签: 厦门出口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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