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受全球疫情爆发影响,国外对口罩等防疫物资的需求量大增,口罩出口成了热门话题。也收到了不少企业咨询口罩出口事宜,现就防疫物资出口通关要求及收集整理的口罩等国外主要技术性贸易措施提示如下:
一、出口通关提示
报关前提条件
收发货人注册编码(慈善机构可为临时编码),需办理无纸化通关法人卡
出口资质
口罩出口对生产销售单位、境内发货人,除满足国内生产、市场流通资质需求外,中国海关无特殊资质要求。
出口申报要求
1.商品归类:除特殊情况外,绝大部分口罩应归入税号63079000。
2.检验检疫:口罩为非法检产品,申报时检验检疫项目无需填报。根据我国政府与相关国家签订的政府间检验协议,对出口伊朗等少数几个国家的产品需按规定进行装运前检验。
3.关税征免:
(1)贸易出口征免性质:一般征税;征免方式:照章征税。
(2)捐赠出口境内发货人为贸易代理商、慈善机构等,征免性质可不填,征免方式申报全免。
4.禁限管理:目前商务部未对口罩设置贸易管制要求,中国海关也无针对防护物资的监管证件口岸验核要求。
5.申报规范:按照规范申报要求填写商品名称、成分含量;如物资非中国生产,原产国按照实际生产国填写。
出口退税
口罩的出口退税率为13%。
中美关税排除加征
美国企业可申请排除口罩进口加征关税,但是目前只有少数企业获准豁免。
注:根据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公告,应为“无论美国进口商是否提交过排除请求,符合排除口罩产品说明的任何企业都可以享受免加征额外关税。”而不是仅少数企业准予豁免。
(USTR 2020年3月12日公告截图)
快速通关保障
物资出口申报如遇单窗等系统故障,可联系现场海关采取应急方式处置,或者拨打海关12360热线进行咨询。